離婚時, 退休帳號裡面的錢怎麼分?

假設張三離婚, 張三同時有 401k 與 IRA 帳號

401k 裡面的錢, 離婚過程中, 401k 的錢經過適當程序(QDRO), 可以直接轉為現金給對方, 馬上就可以拿出來花用

但是 IRA 裡面的錢, 就算分, 也得用 IRA 的形式給對方, 也就是說, 如果你是拿錢的那一方,就算法院判你可以分得 IRA 部分資產, 這部分也只能轉到你的 IRA 帳戶, 如果你沒有到 59 1/2 歲, 這錢也只能放在IRA 帳上不能用, 若是拿出來, 馬上被徵收所得稅, 外加 10% 罰款

有一句話說, 談錢傷感情, 談感情傷錢. 其實這都還好, 最糟的是離婚, 那真的是又傷感情, 又傷錢.  所以, 不要把婚姻當兒戲, 更不可以只是為了個人的好處, 把婚姻當工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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